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24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我市建筑业“放管服”总体改革,进一步加快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制度体系建设步伐,将建筑业行业管理重心从被动纠正向主动引导转移,营造“守信一路绿灯、失信寸步难行”的建筑业行业诚信环境。市城乡建委行政许可科和市建管处自2017年4月1日起,对全市建筑业企业(含在淮承揽项目的外地企业)试点开展在淮建筑业企业信用动态评价,通过开展信用动态评价,实施差异化管理。
动态评价期间,对信用评定优良的企业,在审批和监管上享受免于资质资格年度动态核查,对其承揽的项目减少日常巡查检查频次,简化检查监督流程,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中,给予优先推荐,对进入“红名单”的建筑业企业还可享受承诺制审批,减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快捷办理施工许可证等信用激励。对信用评定较差的企业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惩戒和处罚。